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基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2018年4月5日(星期四)至2018年4月7日(星期六)放假,共3天,期间课程停上。2018年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
2.节假日期间,学校在行政办公楼129室设总值班室,电话8579111。各单位、各部门均要设立值班室,并务必将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于3月30日下午5:00前报送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总值班室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清明节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