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网站群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学校各单位网站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1、网站群系统仅为学校各单位进行主网站、专题网站等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2、各单位使用网站群系统建设的网站不得提供经营性信息服务。
3、各单位如需在网站群系统上建设网站,需填写《内部网站建设申请表》和《网站群网站管理员账号审核表》,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到教育技术中心办理审批手续(主校区教育技术中心楼112室,电话:8579115)。
4、网站开通后,各单位进行自主建站并负责网站的安全、管理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工作。
5、网站群网站管理员账号及其子账号只允许在校园网内登录。
6、各单位网站的管理子账号由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管理部统一开通。需要开通管理子账号的单位请填写《网站群网站管理子账号申请表》,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到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管理部统一开通,管理子账号命名规则统一要求为“网站管理员账号_管理子账号”。
7、各单位网站管理员(技术负责人)须定期对管理账号(包括子账号)进行密码修改或督促使用人修改。如果因用户账号和密码过于简单或泄露,造成二级网站或整个站群系统受攻击、栏目遭破坏、信息丢失、发布不良信息等,其责任由网站管理员(技术负责人)负责。
8、各单位网站管理员(技术负责人)如发生变更,须重新填报《网站群网站管理员账号审核表》和《网站群网站管理子账号申请表》,报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管理部备案,并及时更换管理密码。对未履行相应职责发生责任事件,由原网站管理员(技术负责人)负责。
9、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管理部将定期对连续三个月没有登录过的账号予以禁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单位网站管理员负责。
10、各单位网站技术负责人须对各自网站及时进行数据备份,以防数据丢失。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管理部也会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但不保证所有数据为最新。
11、其它未尽事宜请参阅《河北工程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
12、本办法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