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服务器的托管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服务器托管是指将学校各单位购买的服务器放置在学校校园网核心机房的服务。为托管设备提供电力供应、网络接入、空调等基础环境。
2、服务器托管服务对象是河北工程大学所属各单位。
3、服务器托管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保密法律法规,存储涉密信息的服务器不予以托管,隐瞒不报或违反规定导致泄密的,由服务器托管单位负责。
4、服务器托管单位应遵守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托管服务器提供的服务必须合法合规,不能用于收集或公开单位(个人)敏感信息或受法律保护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密码、用户上网行为、涉及版权或知识产权的信息,也不能用于网络攻击及破解等行为。
5、服务器托管单位须定期对托管服务器进行安全补丁更新、数据备份等安全维护;遇重大安全漏洞补丁等发布时,须立即进行补丁更新、封堵漏洞。发生安全事件,由服务器托管单位负责。教育技术中心如发现安全问题有权对托管服务器断网,并通知托管单位整改。
6、托管服务器高度要求不超过2U的机架服务器,须为具备品牌、型号、序列号的服务器,托管服务器须为河北工程大学固定资产设备。原则上不对塔式服务器提供托管服务。
7、托管服务器上架运行后,服务器操作及维护由托管单位自行负责,托管单位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维护服务器须由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陪同。
8、服务器托管单位需保持托管设备运行状态的健康与良好,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发现服务器异常将通知托管单位,托管单位接到通知后,须及时对服务器进行维护、检修,对通知服务器托管单位3个工作日内不进行维护、检修的服务器,教育技术中心有权对其予以关停。
9、托管服务器管理员(联系人)出现变更时,托管单位需向教育技术中心报备,以便及时处理托管服务器相关问题。
10、 托管服务器管理员(联系人)在进入校园网核心机房后需遵守校园网核心机房的相关管理规定,且不得私自进行网络配置相关更改。如确需更改,须经教育技术中心同意。
11、未尽事宜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